在很多感情至上的女孩子心中,戀愛和婚姻一樣,只要彼此有感情,就能解決所有問題。認為婚姻就是相愛的兩個人,一起生活,一日三餐,歲月靜好。但實際上,戀愛可能只需要愛情,但婚姻遠遠不夠。婚姻是一件複雜的事情,因為一旦你走進婚姻,你需要面對的,不僅僅是你的伴侶,還有他身上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。
婆媳關係、親子關係、姑嫂關係等等,這裡面,如果有任何一種關係,你沒有處理好,你的婚姻就會一地雞毛。有一句老話:「買豬看圈,娶妻看院」。其實也說明了,婚姻生活不僅僅和你的伴侶有關係,對方的原生家庭,也有很大的關係。王琴愛情至上,她一開始壓根聽不進去娘家父母的話。
直到訂婚後一起生活,遇上問題了,她才意識到。父母的擔憂和勸阻是對的,於是她選擇分手,把感情止步在婚禮之前。
王琴的自述:
我的娘家,經濟條件雖說一般,但從小到大,在吃穿上面,我還真沒有受過委屈。而且我爸媽彼此之間的感情很好,所以家庭氛圍也很好。對我的教育也是大方得體,我從小到大,身邊就沒有人說我不好相處。如果非要說我有啥缺點,那就是我有點心軟和固執。其實心軟本身不算什麼缺點,但對不合適的人心軟,就容易出問題了。
而固執,我用在感情上,不聽勸,讓我爸媽苦惱不已。我和我男友王亮是在工作中認識的,我剛進這家公司,他帶著我做事。都說認真工作的人,最有魅力。王亮在工作中的仔細和耐心,讓我心生好感。加上他算是手把手教我,面對我在工作上時不時出錯,不僅沒有指責我,還幫我善後,分析失誤。
後來我終於對工作上手了,和他之間,也互生情愫。戀愛中,我倆的感情一直不錯。雖說王亮的家庭條件一般,比我家差不少。但我不介意,我認為結婚過日子,主要是靠自己。我更是努力說服我爸媽,讓兩人不要嫌貧愛富,只要王亮對我好就行。如果說這段感情,有什麼讓我不滿意的地方,那就是他很維護自己的家人。
其實這也是我爸媽不同意這門婚事的很主要的一個原因,其實我們維護家人,是沒有任何問題的。但王亮主要是不分是非對錯,和媽寶男也沒啥區別了。而且王亮的媽媽,強勢不講理,還愛占便宜。攤上這樣的婆婆和老公,日子肯定不好過。所以我爸媽希望我慎重考慮,我其實也知道婆婆不好相處。
但我確實沒想到婆婆不好相處,會對我和王亮的生活,有這麼大的影響。所以我不顧我爸媽這邊的反對,堅持不分手。最後實在沒有辦法,我爸媽同意我們先訂婚。我爸媽說:「你就是不見黃河不死心,你們一起生活一段時間,或許你就能自己轉過彎來了。」我當時不置可否,還讓我爸媽趕緊給我準備嫁妝。
但誰能想到,最後還真的被我爸媽給說中了。按照我們這邊的流程,訂婚之後,兩人就會一起開始生活,畢竟已經定下來婚禮的日期,結婚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。所以訂婚之後,我就搬進了婆家。小姑子還沒結婚,自然和我們一起住,所以我開始了和婆婆以及小姑子同個屋檐下的婚後生活。
我本來其實不擔心我和婆婆有什麼婆媳矛盾,我知道婆婆強勢,喜歡占便宜。但我想著,也就大半年的時間,我在這個家裡,多做事,少說話,就好了。我讓著婆婆一點,讓她說了算,不就萬事大吉了嗎?至於愛占便宜這件事情,我就要了1萬6千的彩禮,而且婚禮後還帶回來,婚房也是我家來買。
婆家只要出個喜宴的錢,就能娶到一個有陪嫁婚房的兒媳婦,這個「便宜」很大了吧。我以為婆婆會滿意,結果事實給我打臉了,人果然是擅長得寸進尺的。而且王亮對家人的維護,我對婆婆和小姑子的忍讓,讓這種得寸進尺,變本加厲。我和婆家的第一次矛盾在我搬進去後的第二周就出現了。
原因是小姑子拿了我媽媽給我買的手鍊。這是我媽給我的生日禮物,雖說不太貴,但小姑子不問自取,難道不是「偷」。可王亮勸我不要太計較,說都是一家人,小姑子就是我的妹妹,不要為了一條手鍊傷了感情。我一個人,說不過三個人,最後手鍊沒有拿回來不說,還變成了只要是小姑子看上的東西。
不管是衣服還是化妝品還是首飾,小姑子都能隨意拿和用。我的妥協,最後苦了自己。我只能把貴重一點的首飾和化妝品都鎖在抽屜里。除了這件事情之外,婆婆習慣從我手裡拿錢,也是我們之間的矛盾之一。從我搬進這個家開始,婆婆就問我要生活費,我同意給生活費,但我確實不樂意給這麼多。
但婆婆非要我一個月給3500,說難聽一點,3500元的生活費,基本上一家人都夠了吧。更別提婆婆時不時還會讓我下班路上順帶買點菜和肉之類的,總之,我一個月的工資,基本上存不下來。我和王亮抱怨,他就勸我忍,說等我這邊的婚房買好了,以後我倆搬出去了,就好了,然後也會偷偷給我一點錢。
這個時候我才知道,婆婆還每月從王亮手裡要錢,王亮的工資,有一半到了婆婆手裡。王亮說婆婆會幫他存起來,我不置可否。不過他承諾我們搬出去後,就不會再給婆婆這麼多錢了,就會好好和我過日子,我也就選擇了沉默。我本以為撐到我們搬出去就好了,我以為正如王亮所說,只要沒生活在一起,啥問題都能解決。
但我很快就知道,這不可能。因為婆婆和小姑子不是外人,加上王亮對家人百依百順的性格。即使沒有住在一起,婆婆和小姑子對我們婚姻生活的影響,也是很大的。臨近婚期的時候,我娘家爸媽終於幫我們挑好了性價比最合適的婚房,因為是我娘家全款買的,所以準備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。
這件事情王亮和我婆婆在訂婚的時候,也是知道的。但誰能想到,我婆婆連這個便宜都想占,或者說一段時間的相處,她認為我好拿捏,所以提出要在婚房上加上她的名字。我當時都氣笑了,婆婆一毛錢都沒有出,憑啥要加名字。但婆婆的意思是,她是長輩,她想要加名字,我就不能拒絕。
我本指望王亮能解決這件啼笑皆非的事情,但他卻勸我同意婆婆的要求。王亮說快要辦婚禮了,啥都準備好了,讓我不要節外生枝。我是無語又心寒,想想我當初之所以喜歡王亮,不就是因為他的明事理和有耐心嗎?結果他面對他原生家庭的家人,完全是對人不對事。婆婆見兒子向著她,自然更加理直氣壯。
我回想這段時間以來的生活,又看看眼下婆婆無理也要鬧三分的嘴臉,忽然就累了。我意識到我爸媽真的說中了,我確實遇上了事情,才轉過彎來。意識到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,意識到結婚對象再好,如果對方的原生家庭不好,也要慎重考慮。因為很有可能,結婚對象的好,是有所偽裝和掩飾的。
我笑著懟了婆婆,說:「我娘家全款買的婚房,你作為婆婆,想要加上名字。那結婚證上的名字,你要不要也加一個?」說完,我就和王亮提出了分手。我知道臨近婚期,才鬧分手,加上我倆還已經訂婚了,會有很多扯皮。但再難弄清楚,也要掰扯清楚。這個婚,我肯定不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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